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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永兴县:“清廉指数”转化为群众“幸福指数”

发布时间: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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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在外省务工,相关部门和村里的干部主动帮我跑腿办手续,还及时将1000元交通补贴打到我的银行卡上。”1月3日,永兴县樟树镇坦泉村脱贫户黄文胜对回访的县纪委监委、县乡村振兴局干部说。

群众的满意度是乡村振兴干部作风建设的晴雨表。前不久,该县统计局调查人员,通过面访调查方式,调查县乡村振兴局、农业农村局、人社局等13个县直部门及乡、村干部,在服务脱贫群众巩固脱贫成果过程中的群众满意度及意见建议。结果显示,2022年永兴脱贫群众对相关服务干部的满意度达99.6%。

群众“幸福指数”提升的背后,是该县以“清廉指数”建设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持续努力。如为落实各项惠农补贴,该县2022年重点建立“四个制度”,即到户资金“一卡通”制度、项目资金管理制度、公告公示制度、防返贫监测应纳尽纳制度,2022年发放小额信贷到户贴息资金370万元、雨露计划资金357万元、交通补助107万元,惠及困难群众4000余人。

近年来,永兴县不断加大“清廉指数”建设力度,将全县各乡镇、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细化分解为几十个具体指标,并通过创一流办事环境、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、公示一批事项清单、查处一批突出问题,将“清廉指数”转化为事业“发展指数”、群众的“幸福指数”。

该县乡村振兴局把各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及廉政建设进行量化,并实现数字化分析、实时预警和在线吹哨,不断增强清廉指数含金量,年度纳入监测对象803户2375人,安排公益岗位1480个,发放联结利益分红945万元、小额贷款3225万元,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。
【作者】李秉钧 陈保文 廖和平
【编辑】乡村振兴月刊湖南专题部  吴莅明  张青山  向培春
【责编】彭  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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